如何善用調解機制解決僱傭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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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是由受過專業調解訓練的調解員,在保密的情況下幫助牽涉糾紛的當事人透過協商來達成協定。
在職場上,人力資源主管往往需要協助解決僱員、僱主和客戶之間的各種糾紛。受過專業的調解訓練,就可以利用專業技巧,為牽涉糾紛的當事人打破僵局,鼓勵各方和解。
1.香港勞工處所用的調停方式及香港的調解制度
《勞資關係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55章) 簡介
《調解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620章) 簡介
2. 調解的特點、好處及調解員的特質
3. 調解會議的準則
4. 調解技巧及練習
提問技巧
破冰技巧
同理心
積極聆聽
談判協議:最佳替代方案 (BATNA) 及 最差替代方案 (WATNA)
日期: | 2021年6月9日(星期三) |
時間: | 09:30 – 17:30 |
語言: | 廣東話 |
費用: | 會員 – HK$2,200 |
地點: | 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 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378號創紀之城2期18樓1810-15室(鄰近港鐵牛頭角站A出口約3分鐘路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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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者簡介
李錫強先生 (Mr Lawrence Li)
法學碩士,現任商業及僱傭糾紛專業顧問及香港調解專業協會主席。李先生為商貿及人事糾紛專家,經常舉辦商業及法學研討會。他熱心教育服務,慣常以深入淺出的手法,分析大量法庭案例實務教授,深受學員歡迎。李先生在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以來,在多間大型跨國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門要職、總經理及顧問,對人力資源管理、解決勞資糾紛經驗豐富及對勞資法規有深入的研究。講師十分樂意與學員分享其經驗,為學員日常工作上所遇到的困難,提供意見。